问题 | 有孩子的离婚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双方能够在离婚事宜上达成共识,包括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等,那么他们便可各自带着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前往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
2.若双方在上述问题上未能达成统一看法,欲提出离婚诉求的一方可向被告人实际居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若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点与住所地并不相同,则应由前者所在的法院负责管辖案件。 若经法院审理后裁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将会作出离婚判决。 关于子女抚养权力问题,法院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裁决: 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我们通常会建议由母亲来直接监护;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及以上的孩子来说,如果父母无法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各项因素,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判。 此外,当子女达到法定年龄八周岁时,我们会尊重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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