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缔结之前签订的合约(简称“婚前协议”)只有在符合预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有效性。
反之,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为此,须明确的原则包括: 首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未违反现行法律,便可在法律层面上被受理和确认其有效性; 其次,婚前协议主要针对财产分配进行约定,但如涉及到对于子女抚养权乃至其他关键人身权益条款的规划,那么便存在合规性问题; 接着,在格式及形式方面,婚前协议并不要求遵循严格的特定规则,只要协议条款能够充分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即可视为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 最后,尽管公证文书在合同效力判断上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却并非决定性的因素,一旦合同正式签署完毕,便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生效。 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未经过公证机关的认证程序而是选择由见证人作证,在法律意义上也同样具有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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