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法地变更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均有权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修改原有的子女抚养协议。
2.针对离婚之后由其中一方直接照料的子女,如存在下述任一情况,另一方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利: (1)亲自尽心照顾子女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受到身体伤残而无法继续为儿女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需承担子女监护责任的一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表现出虐待行为,或是与孩子们共同生活的状态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且有害的影响; (3)当超过法定年龄8岁的未成年子女选择尝试新的成长环境,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为此方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和实际照顾能力; (4)存在其他相关且正当的理由,要求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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