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纠纷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探望权的争议问题,可首先考虑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司法机构请求协助,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以达到最终裁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而亲自担负养育责任的父或母也必须承担邀请和保障另一方探访子女的相应义务。 当存在不尽监护职责的情况时,其对方当事人有权向适当的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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