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变更方式,通常有两种途径:
首先是双方协商决定进行变更,即父母双方能达成共识,且这样的变更能够促进孩子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协议就应当得到批准并执行; 其次是当事人其中一方提出申请请求变更。 如果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意图变更子女抚养权,并且存在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与子女居住在同一住所的那位家长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或者是子女居住在同一住所有虐待行为,甚至这种行为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等,都应该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恰当合理的理由也可以作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离婚诉讼程序正在进行时,如果双方均明确表示不愿意积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法院有权先做出裁决暂时将抚养权交由其中一方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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