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需支付至多少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应当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的责任。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自子女年满18周岁之日起,父母便不再负有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必须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若子女年龄在16周岁到尚未达到18周岁之间,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足以形成经济支柱,并且他们能够维持本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需求,那么这部分子女的父母有权选择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如果在子女年满18周岁之后,仍然无法独立生活,并且确实需要父母继续提供给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资金,则应该另案提起诉讼请求,交由法院按照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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