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带走孩子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若有一方将孩子带离抚养,则可以向对方索求孩子的抚养费用。
若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法律允许他们提起诉讼解决。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离婚后,除非子女由一方单独负责直接抚育,否则,另一方必须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其中,费用数额的多少以及支付年限的长幼等细节,可由双方自行商量决定; 若是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意见,最终的裁决权归属于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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