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弟兄间是否承担抚养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待家族成员间的相处时,应当明确使用“扶养”而非“抚养”的字眼。
通常而言,那些具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们,本该由其生身父母进行抚养和照料,然而若是出现父母离世或者丧失了经济能力无法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那么成年后具有经济实力的哥哥姐姐就应该担负起扶养他们年幼弟弟妹妹的义务。 同样,同样受到大哥大姐悉心呵护陪伴成长起来的弟弟妹妹,当他们自立之后,也应对那些逐渐丧失劳动能力且失去经济来源的哥哥姐姐予以供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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