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能否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可分割性的问题。
从所有权角度进行深入剖析,不难发现,当财产被登记在孩子身上时,它所具有的所有权应归于我们的爱子,而非婚姻破裂的双亲们。 (注意: 这里特指婚姻破裂的双亲。 )离婚的夫妻身份不够资格成为物权所有者,他们的权利仅限于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当我们站在监护人角色上进行分析,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她对财产的处置必须以有益于未成年人为目的。 如果离婚夫妻试图通过分割儿童名下财产来解决自身问题,那么这种做法无疑会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样无法实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