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能否探望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离婚之后,对于那些不再享有直接抚养权的父母,他们依然拥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帮助其实现探视目的的义务。
关于如何实施探视权以及每年的具体探视时间,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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