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夺回小孩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您仍有可能成功地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争夺抚养权的变动必须具备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方可实现。 通常地,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到法庭支持的机会则会相对较大。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与孩子共同居住的一方存在严重疾病或残疾等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形; 或未履行育儿之责,含有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 以及存在任何可能造成子女身心健康受损的其他因素等等。 倘若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可提出对于孩子随己生活更为有益的诸多优势条件,同时引述在对方手中抚养所面临的不利因素。 当孩子年龄达到八岁及以上时,还需尊重并考虑其真实的意愿和感情。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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