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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前妻拒绝探望孩子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前配偶拒绝让另一方父母接触或探视其亲生子女,该方父母有权通过诉诸于人民法院的途径来寻求法律援助,并请求前配偶依约履行其应尽之义务。
一旦人民法院正式做出关于探视权问题的判决及裁决,如在沟通过程中各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而且当事人仍拒绝接受并履行上述判决与裁决内容时,那么唯有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规范,离婚后不直接负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通常称之为未直接照顾者),享有探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而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互相协助配合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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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