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实现共同抚养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之后,双亲双方可以协定共同抚育他们的孩子。
所谓共同抚养,即指即使夫妻离婚,孩子也仍然由双方共同扶养照顾,离婚并未使任何一方丧失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双方共同负担起抚养他们的孩子们的重任。 在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只要这不会给孩子的生活造成不便和困扰,那么他们就有权共同协商轮流来行使相应的抚养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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