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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应如何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倘若无法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那么便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获得子女的探视权。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即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而另一方则负有帮助和协助的责任。
关于探视权的具体实施方式与时间,则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
如若经过协商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将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然而,如果父亲或母亲在探望子女时会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力依法暂停其探视行为;
但当这些不当因素消除后,探视权须得到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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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