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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生儿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婴儿刚诞生之际,夫妇便决定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将孩子交由母亲照顾。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父亲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直接抚养请求,而且法院对此类请求应予以全力支持:
(1)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与母亲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潜在伤害;
(2)尽管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和前提条件,但母亲却未能尽到抚养责任,这时父亲要求自己来抚养孩子,符合法律规定;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若其他种种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也应支持父亲的直接抚养请求。
若在这过程中,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约定由父亲直接承担育儿责任,且这样的做法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任何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同样应该尊重并采纳他们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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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