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收集有利证据争取子女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各方如何寻求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一纠纷。
在诉讼过程中,为确保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建议您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己方主张。 首先,需要对男女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对比分析,以便突显出更有益于孩子身心发展的一方。 其次,需关注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因为据了解,实际上,真正长时间待在孩子身边照顾他们的大多数并非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对于年龄尚小的孩子来说,他们更可能由某一方的父母承担起照看职责。 再次,应注重搜集能反映孩子生活环境的证据,这其中主要包括孩子往昔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以来负责照顾孩子的父母的反馈和其自身的身体状况,这些都应该作为衡量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标准之一予以考虑。 最后,务必重视孩子本人的意愿表达和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倾听年满八周岁以上少年儿童的心声,并将他们的意见记录入册。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我们应当尽全力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让他们认同自己,希望跟着自己生活,这样无疑会极大地提升我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