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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对方要求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的金额支付,应由双亲共同商议决定。
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并且急需法律援助,可依法向法庭提出诉讼,以便法院依照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的需求程度,结合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总体经济状况进行裁定。
在具备稳定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费通常可按照其每月总收益的20%-30%给予相应支付。
若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通常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有任何特殊情形,抚养费支付的标准可以适时提高或降低。
父母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由其中一方全权负责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工作,并承担所有抚养费。
然而,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因明显原因不足以保证未成年子女所需,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威胁,此时,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这样的安排。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会持续到子女成年或是他们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
如果一位年满16岁却未满18岁的青少年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足以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其父母则有权暂停支付其抚养费。
对于那些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人而言,他们的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抚养责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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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