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有时女方会出于各种原因主动要求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表示不会承担任何抚养费用。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依然有责任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倘若双方无法就子女的抚育以及财产纠纷等方面形成共识,无论是哪一方,均可依法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结束以前,夫妻双方理应深入商讨并规划好关于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 离婚之后,亦需切实履行各自所负有的义务。 尽管离婚已成定局,且无论谁首先提出离异请求,但作为亲生父母,两人仍将继续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职责。 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作为照顾者之一,其所担负的抚养义务将延续至孩子成年为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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