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女方未依照约定向男方支付抚养费用,男方有权依法对其提起诉讼请求。
若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定女方需承担相应抚养责任,但女方依然无视此项法律裁决,拒绝按规定履行应负担的抚养义务,则男方可自判决下达之日起满两年之后,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若女方依然不为所动,坚持拒绝执行法院已给出的抚养费问题的最终解释和决定,那么将会被处以最多为15天的行政拘留。 若情节更加严重,诸如有经济能力却仍然拒绝执行相关责任,这将构成犯罪行为,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等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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