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对抚养费用的处理,通常应首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统一意见;
若遇到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情况出现,那么法院便会成为最终的裁决者。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情形,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可能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对于有稳定经济来源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用一般能够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进行设定; 而同时需要承担多名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占比则可适当调高,但是最高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当父母未能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时,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他们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方案。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一方因身体、精神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增加抚养费用,或者是父母一方无力承担过高的抚养费用等等,都可以适当地调整或降低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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