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让探视小孩能否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抚养主体拒绝允许探访者与被抚养人接触之情形时,公民享有权利寻求司法途径以期实现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探视权强制执行的实施方式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强制执行,不可直接干预子女的人身自由,亦无法对探访活动进行强制执行,而只能采取对拒绝履行协助另一方实现探望权的相关个体及单位施加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 通过这些强制性措施,希望能强迫拒绝让探访者或被探访者发生接触的一方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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