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终结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利的归属问题,首先需要两位进行充分的研讨和磋商,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如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须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未达到两岁的孩子来说,他们理应得到母亲的无微不至地照顾,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然而,当孩子已经两年以上的时候,夫妻双方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仍然不能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的话,他们将不得不交给人民法院全面处理,并根据两个人的实际情况,依照对全局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虑,做出公正透明的判断和决定。 至于那些已过八岁的儿童,我们必须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不能被强制或限制他们的自由选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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