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中,若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需满足如下几种特定情境:
首先,当事人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其次,如果一方提出法律诉讼请求希望变更孩子抚养权,且在下列状况得到法庭确认并同意改变抚养权: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由于病痛或者身体残疾已经无法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未能履行应尽的抚养职责,或者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甚至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相当程度的不良影响; (3)孩子年满八周岁,自愿跟从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以及(4)有其他合理的原因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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