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均无抚养能力,离婚后孩子应如何安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父母亲,彼此均负有扶养子女之责任,双方应当竭尽所能为子女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与关爱照顾。
在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双方自然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若协商难以达成共识,则将由法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事实情节,综合考虑诸如谁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优越的经济条件,最佳的教育资源以及最深厚的情感陪伴等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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