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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中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判决原则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通常情况下是由母亲亲自照料和养育的;
其次,针对年龄在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其中一位父母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并且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对较长且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那么,他们将被赋予优先考虑抚养权的权利;
最后,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做出决定时,不仅会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而且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居住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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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4: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