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缺席且不支付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未出庭并拒绝支付抚养费用,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原告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其强制被告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及义务。
倘若法院作出了裁决,但被告依然未履行其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那么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程序,或者由法院向其所在单位寻求帮助,每月定期通过工资账户来划拨抚养费用以确保其尽责履行应有的义务。 我们应该明白,对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来说,支付抚养费用是他们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任何方面都不能逃避这份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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