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有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则另一方应当负责支付一定比例或者全额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
而最终具体的费用数额和时间跨度将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将落在人民法院手中进行裁决。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规定履行应有的抚养费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而是必须先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最后,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法院判决所规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另一方则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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