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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拒付抚养费用,我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婚后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具有抚养义务。
若任一方未依法履行义务,即构成违法行为。
在此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2、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草拟一份起诉书,明确表示寻求孩子之父(或母)支付抚养费;
3、将该起诉书递送至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并缴纳约为20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4、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文件;
6、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在案件初始阶段便与律师取得联系,进行详细咨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明确指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具体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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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2: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