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后父母不给我钱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无明确规定已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父母索取抚养费或学费等相关款项。若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且其父母亦不再负有提供赡养及教育支出之责任与义务。在此情况下,如子女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类问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鉴于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对于子女的诉求予以驳回,并维持父母无需承担相应费用的原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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