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需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实现:
首先,孩子的父母应当先自主进行友好协商,进而达成关于抚养权变更的相关协议,从而实现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其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然而,只有符合以下几个法定条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3.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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