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户口在女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两岁以下的子女将被判定与其母亲共同生活。
如果孩子一直跟随某一方生活并且离婚后这种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则更可能会被判给原有的抚养人。 此外,若双方的抚养条件并没有显著的差别,那么将被优先考虑判给没有明显不良习惯或过失的一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当其中一方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时,他们将当然地成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失。 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同样,离婚后,父母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原则。 然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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