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了男方不给抚养费,后期可以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则如今想要索取这笔费用仍然是可行的。尽管父母已经正式离婚,但是亲子之间的血缘联系及亲情感依然存在并且不可割舍,因此父母双方依然负有抚养以及教育子女的责任。当单独抚养子女的一方由于种种现实因素无法持续现行抚养方式时,另一方父母理应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重新审视并担起抚养事宜,从而保障孩子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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