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阶段,子女处于哺乳期,为了确保他们的身心发展得到足够的关注和照料,法官往往会选择让他们跟随母方生活。 然而,倘若在此情况下出现了如下几种特殊情况,原定判决可能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首先,如果母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身患其他严重疾病(例如癌症),那么子女将很难与她共同生存; 其次,如果当母方具备抚养子女生存所需物资和精力时,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甚至存在遗弃或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同时,父亲要求子女同他生活在一起; 最后,如果涉及到其他一些特殊原因(比如母方被判入狱服役、接受劳动教育、身体严重残疾、经济状况堪忧或居住环境恶劣、母亲的品行恶劣至极,如沉迷于赌博、吸毒或暧昧淫秽行为),使得子女确实无法适应母方的生活环境。 此外,若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让两周岁以内的子女跟随父方生活,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这样的决定同样可以被视为合法合规的。 (二)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将优先考虑经济状况良好、自身素质较高、生活环境更为优越的一方担任子女的监护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父方还是母方都有权要求子女跟他们共同生活,但法官的裁决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虑: 首先是家庭的经济状况,这将直接影响到子女未来的生活质量;其次,审查当事人的个人素质和责任心,以判断他们能否承担养育子女的重任; 再者,还要着重研究家庭生活环境和子女与父母的情感关系是否深厚,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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