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满18周岁可以选择谁都不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倘若子女尚属未成年人,通常原则上无人能被允许独自生活,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需要父母的呵护与照顾。
然而,一旦儿童年满十八周岁以后,便可自由选择跟随哪一位已无监护责任的家长生活,因为此时的他们已经具备了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无需再承受父母的抚养义务。 在这对夫妇走入婚姻终点之际,法律不再销售关乎子女抚育权的争议,孩子们愿意跟随哪位家长生活的意愿将被给予合理任何形式的干预和干涉都会被法律坚决抵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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