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怎么实际的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措施的判定时,若夫妻双方同意采取共同抚养方式,即俗称的“轮流抚养”法,那么在此情形之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实际权益的各项因素并进行综合考量之后作出裁决。
特别是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儿童而言,法律规定应由其母亲负起主要的抚养责任。 至于对于超过哺乳期年龄段的子女,当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发生分歧且无法自行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依据相关法规及子女自身权益以及家庭成员间的特殊情况作出公正而明确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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