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死了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家庭法规定,抚养子女乃是为人父母的应有职责与使命,而在一方离世之后,此种责任应毫无保留地转移到尚存的另一方身上。
具体而言,法律明确了父母对未满成年年龄段子女所负有的抚养、给予适当教育以及必要的保护等三项重要义务。 同时,配偶之间亦有权共享此项权利,并需以同等的力度来承担对应的义务。 因此,可以理解为在丈夫不幸离世之后,其遗孀理应肩负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重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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