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过户口的宝宝还能改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子女尚处于新生婴儿阶段或尚未年满十八岁之时,他们的监护人为其进行户口信息更动的操作是合法可行的,此类事项可交由监护人代为执行。
对于尚未就读正式学校的幼儿,名称的修改只需通过口头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得到执行,但请注意,这仅限于特殊情况下,具体决策权在负责此项事务的监护人和警务人员手中。 对于年龄在十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名字需要得到其自身的明确同意才能予以变更;而对于成年的市民,则需由他们自行提交书面申请以求实现更改。 从开始进入正规教育至达到十六岁之间,如果相关公民有必要更改姓名,那么他们需要获得当地派出所主任的批准方可生效。 然而,自十六岁生日起,个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合理的证明文件以供公安机关审查。 需特别强调的是,若一个公民因为法律原因被剥夺了政治权力,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在此种情况下,他将无法改变自己的名字。 一旦公民依法更改了自己的姓名,原始姓名会被保留为“曾用名”,以备日后查询。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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