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选择协商离婚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做出了自愿放弃承担孩子抚养费的决定,只要今后所发生的事实情况符合法律上所制定的相关原则,那么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向对方重新提出索要子女抚养费的申请。
当然,关于孩子的日常生活费用以及教育相关的支出,双方在离婚协议或者法庭宣判中已经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并不会影响到孩子在未来有可能出现需求的时候,对父母其中任意一方提出超越原有协议或者判决预定金额范围内的要求。 如果孩子能够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来证明自己需要额外的抚养费,无论哪一方都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增加原有的抚养费支付额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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