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再婚夺回抚养权法院是不是会支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一方再婚夺回抚养权,如果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下列情形时,一般法院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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