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有期限规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有。
律师解析:
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有期限规定,一般是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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