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继子女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继子女关系的条件是:
1、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构成; 2、由于夫妻一方去世死亡,另一方重组成家庭。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需要继子女未成年并且共同居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互为彼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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