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资料有: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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