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变抚养关系纠纷应提供什么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