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监护人有权利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可以改小孩姓的,但是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一方是不能私自更改子女的姓氏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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