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是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要求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育费的给付时限,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