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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不给抚养费,法院一般会怎么强制执行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一: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
法院受理;
第三:
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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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