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关系时八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
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以上,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该子女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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