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去世了怎么抢抚养权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
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 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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