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主要是: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3、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女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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