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哪些条款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已缔结之婚姻关系期间所达成的议定书及协约中,若包含了诸如排斥或制约另一方行使其基本性的合法权利与人格权,例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离婚自由的剥夺等内容,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视作无效。
同样地,如果协议中的条款规定可以豁免一方对其子女应尽的抚养责任,那么这样的条款亦是无效的。 另外,那些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条款,例如规定夫妻间禁止与双方父母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动等,同样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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